咸丰四年(1854)八月二十八日,三国公使麦莲、包令、布尔布隆窜到了香港,他们的中心话题仍然是“修约”,三人联合向叶名琛写了封信要求修约。
叶名琛采取的态度与上一次没有什么不同,他迟迟不予答复。三国公使着了急,便派人去了广州,要求会见总督大人。
叶名琛是不会轻易见来者的,特别是当他听说三国公使派来的只是个翻译时,他嗤之以鼻拂袖而去,只留下一句话:
“着知州张宗恪办理。”
翻译受命于三国公使,想见的是两广总督,这回见到的却是不足挂齿的知州小人物,当然有些气恼。他问张宗恪:“请问总督大人为何不露面?”
“约翰先生,如果张某没有弄错的话,你只是个翻译,而本人是朝廷的命官。朝廷命官会见外国翻译,委屈你了吗?”
张宗恪毫不退让,说得翻译约翰无言以对。过了好大会儿,翻译才说:“如果总督大人认为我的身份太低,没有资格和他说话,我可以回去告诉三国公使,请他们出面会见总督大人。”
“没有那个必要!叶总督并未奉有谕令办理交通之事宜。”张宗恪不给对方留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