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途径与原则
关于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以下途径:“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这一论述中指出了我国公办学校办学体制的途径主要是中小学阶段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政府将公立学校委托给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管理(同时提供全额财政支持)、在高等教育阶段企业和行业参与办学等形式。在所有这些新的办学体制改革中,“收费”将不是主要特征,而是强调政府履行对这些学校的财政支持责任,只是改变举办方式,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出资、捐资办学”,而不强调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