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顺王那个儿子将袭人霸占来后,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忠顺王本人垂涎,因一时不好与儿子争夺这样一个女子,就强令其子将袭人献出去伺候他的母亲(其子祖母)。
不久那老妇人瘫痪,一次忠顺王想对袭人不轨被其子撞见,冲突一场,忠顺王一怒之下将袭人赏给了蒋玉菡,因又觉得蒋玉菡色艺渐衰,遂准其离府生活。
蒋、袭正式结婚,婚后发现当年蒋的那条大红血点子汗巾,正在袭人一只箱子最底下。(第二十八回正文有伏笔,同回脂砚斋批语指出:“茜香罗暗系于袭人腰中,系伏线之文。”)他们从此坚持接济经济上越来越困窘的宝玉和宝钗。那时秋纹、碧痕(或作碧浪)、佳蕙等大小丫头都先后离去,二宝身边只剩麝月一人。(“花袭人有始有终”见于第二十回一条脂砚斋批注的引用。第二十八回回前总批里说:“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九十一回 霰宝玉晨往五台山 雪宝钗夜成十独吟
二宝虽然有夫妻的名分,可是并没有性生活。这既是因为贾政和王夫人坚持要他们在贾母孝期满后再“圆房”,也是因为宝玉念念不忘黛玉,以及宝钗本身的矜持。(生于乾隆初年的富察明义在其《绿烟琐窗集》里收录了他写的《题红楼梦》诗共二十首。他在序里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确了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著作权。从他二十首诗的内容来看,他看到的应该是一个大体完全的本子。其中第十七首有两句是:“锦衣公子拙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可见二宝婚后并未享受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