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明确标准的指标体系。办学标准主要解决学校办学的物质设施和教师队伍方面的质量和规格,要按照学校办学的客观需求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角度去构建指标体系;质量标准主要解决培养人的质量规格,要按照教育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去构建“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指标体系。
2.组织行动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具体的措施如下。
其一,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监测工作的统筹和指导。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实施。2007年11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委员会成立,加强对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宏观指导。
其二,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制定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研发工具;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为各地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2007年9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