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各有适,吾道竟何之”
林损辞职事件整整八十年过去了,“社会自有公论”的现实是胡适如日中天,而林损徒有狂名,只是人们谈论胡适的配角。落入胡不归之口,实乃有失公允。考量林损与胡适的关系,有必要还原当事人的说法。
林损曾两度进出北京大学。第一次是从一九一四年春至一九二六年冬,达十二年之久。先任法预科讲师,后升任教授。因军阀混战,北大经常发不出薪水,要养活一大家子的林损迫于生计,遂去东北大学执教。一九二九年秋再度进入北大,任国文系教授。胡适虽然比林损迟几年到北大,一九二六年离开后,也于一九三一年重返北大,这样一对“冤家”又聚在一起了。
林损与胡适的矛盾是公开的。张中行在《红楼点滴》中回忆林损把对胡适怨气发泄在课堂上。“一次,忘记是讲什么课了,他照例是喝完半瓶葡萄酒,红着面孔走上讲台。张口第一句就责骂胡适怎么不通,因为读不懂古文,所以主张用新式标点。列举标点的荒唐,其中之一是在人名左侧打一个杠子(案即专名号),‘这成什么话!’接着说,有一次他看到胡适写的什么,里面写到他,旁边有个杠子,把他气坏了;往下看,有胡适自己的名字,旁边也有个杠子,他的气才消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