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绝对信仰和存在的勇气
我们在描述与存在的根基有着神秘联盟的存在勇气时,以及我们在描述建立在与上帝进行个人交往基础上的存在勇气时,都回避了信仰这个概念。这一方面是由于信仰概念已失去了它本真的意义而具有了“信仰不可信的事物”这样的意思。但我们不用信仰这一术语还别有原因。决定性的原因是:我认为,不论是神秘联盟还是个人与上帝的交往,都不是信仰。诚然,在使灵魂超越有限进入无限从而达到与存在的根基结盟时,是有所谓信仰的。但信仰概念的内涵还不止这些。诚然,在与上帝进行的个人交流中,是有信仰存在的,但信仰的内涵远不止于此。信仰是被存在—本身的力量所攫住时的存在状态。存在的勇气是一种信仰的表现,而“信仰”的意蕴必须通过存在的勇气才能得到理解。我们先前把勇气界定为不顾非存在威胁而对存在作自我肯定。这种自我肯定的力量就是存在的力量,它在一切勇敢行为中起作用。信仰就是对这种力量的体验。
但这种体验具有悖论的性质,即接受被接受的性质。存在—本身无限地超越了一切有限的存在物;上帝在神—人交往中无条件地超越了人。信仰在这无限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所用的方法便是接受以下事实:不顾有此鸿沟,还是有存在的力量;被分隔者得到接受。信仰接受了“不顾”;从信仰所具有的“不顾”中产生出了勇气的“不顾”。信仰不是对某种不确定事物的理论肯定;信仰是从存在上接受某种超越普通体验的东西。信仰不是一种观念,而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处于存在的力量的控制下,这种力量超越一切存在物,而每一存在物都参与到这种力量之中。受制于此力量的人能够自我肯定,因为他知道他得到了存在—本身的力量的肯定。在这点上,神秘体验和个人的交往是同一的,两者都把信仰作为存在勇气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