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重要前提在提供证据时很少提到,因为我们不了解它的重要性,它的决定因素不明显,是隐藏着的,所以往往很难呈现出来。
公众对女性忠诚的看法并不乐观。狄德罗断言,忠诚的女人始终忠诚,至少她们是这样想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什么,因为严格地说,我们所有人都有许多罪,但如果狄德罗是对的,人们可能会认为女性有不忠的倾向。当然,造成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女性纯粹的性特征,但我们不能假定这一特征是唯一的调节性原则,因为这对女性来说不公正,而且对我们自己也有害;女性对变化的无限需求也是一个重要的诱导因素。我怀疑是否能通过一系列案例证明女人会变得不忠,就算她的性需求很小;但是她的性别导致她这样做是肯定的,因此我们必须为她们的不忠寻找其他原因。这种对变化的热爱是根本性的,这一点可以通过对以往犯罪记录的总结发现。戈尔茨[28] 认为:“即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也无法忍受持续的始终不变的顺景,她们会有不可思议的冲动想要触及一些恶作剧和愚蠢的事,好在生活中获得一些‘不一样’。”所以对法官来说,与“发现她自己丈夫是否性能力不足或其他可能涉及的类似秘密”相比,判断案件中的女子在关键时刻是否另有这种邪恶的倾向,对案件有更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