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社会保障的发展历史及我国社会保障现状,可以这样认为:社会保障就是国家和社会建立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和制度的总称,目的是为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时,提供经济帮助。
如今,无论是美国西欧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其范围远远超过了1935年社会保障法,各国普遍实行的保险和福利项目主要有:生育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养老保险、学生贷款、失业救济、工伤补偿、养老补助、遗属抚恤、贫困救济、住房津贴、医疗保险、卫生保健等。现代社会保障已逐渐形成一个大的体系,大体由五个部分组成:作为最低层次的社会救助、作为基本部分的社会保险、作为最高层次的社会福利、作为特殊政策的社会优抚以及面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医疗保健服务等。
二、社会保障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