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作品叙事繁简得当,形成细腻与粗犷相结合的风格。如出征前本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但诗中只提及置备鞍马一事,非常简单,但在叙述如何置备鞍马时,又大事铺陈,让木兰东西南北四处跑,特别详细。再如木兰回家,先不厌其烦地把全家人都列举出来,造成一种喜气盈门的效果,这是繁。然而木兰如何与家人见面,场面如何等一概不写。这种繁简互见的处理方式,可以省却许多次要情节,给读者留下想象余地。
此外,《木兰诗》语言丰富多彩,既有朴素自然的口语,又有精妙恰当的律句。同时,长短句的交替出现、排比的运用等,都大大增强了它的艺术感染力。
经过一千多年的传诵,《木兰诗》已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古典诗歌名篇之一。
第六节 骈文风靡与神怪入书
一、南北朝的骈文
骈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特有的一种文体。这是由汉字为独音体决定的。由于文字为独音体,于是就有字数相等的并列偶句,并可在偶句中讲求词义的对称。因此,骈文的特征就是通篇以偶句为主,讲究对仗、声调、用典和藻饰。这种骈偶现象由来已久,如《尚书·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不过,这些偶句在汉代以前的文章中只是偶尔出现,并非作者有意为之,主要用在意义紧要之处,以期收到警示动人之效。骈文并不一定要限定每句字数,但南北朝时骈体文逐渐多用四字句和六字句,而辅以三字句和五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