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俗迷信
世俗迷信同宗教一样,是人们对现实世界作出的颠倒和谬误的解释。但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代社会,尤其是遭遇到魏晋南北朝这样的乱世,对于因无法科学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而苦恼、恐惧的人们来说,恰恰具有虚幻的补充职能。正由于它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所以不但对于知识匮乏的广大民众富有吸引力,而且也使上层社会的某些成员趋之若鹜。
淫祀给百姓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扰乱社会治安。因此一些头脑清醒的统治者往往禁绝淫祀。曹操任济南相期间,见青州诸郡纷纷为汉城阳王刘章立庙,“济阳尤甚,至六百余祠。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奢侈日甚,民坐贫穷”,遂下令“毁坏祠堂,止绝官吏民,不得祠祀”[115]。曹丕秉承父志,称帝不久便下诏称:“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执以左道论,著于令典”[116]。南朝刘宋时,周朗上书痛陈淫祀之害:“凡鬼道惑众,妖巫破俗,其原本是乱男女,合饮食。因之以祷祝,从之以报请。是乱不除,为害未息。凡一苑始立,一神初兴,淫风辄以之而甚。今修隄以北,置园百里,峻山以西,居灵十房,糜财败俗,其可称限?”[117]以禁绝淫祀而有名于史的官吏,也不在少数。如南齐时,冀州刺史刘怀珍下令捣毁治内的苏峻庙;梁时,青、冀二州刺史王神念见“临海先有神庙,妖巫欺惑百姓,远近祈祷,靡费极多”[118]。便下令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