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以后,他告诉我,当初同意我做他女朋友,其实大半是缓兵之计,也许是看出这样倔强玩命的女孩子不能用强硬的手法一口回绝。还有,他说,也是缘于一些感动,原话是这样的:“那天晚上你看起来都不像人样了,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对女孩子会产生这样的作用。”
管他是为了什么原因,反正此刻我已达到目的,如愿以偿地抱住他手臂,将这个美丽强健的身体缠绕在指掌之间,一整个晚上我紧紧拉住他不放,眉开眼笑的脸孔上,左边写着幸福右边写着满足。
事后阿伦说:“嘻嘻,想不到误投正中,明明是没有可能的事,居然奇人奇招转胜。”萧瑟则简捷得多,她直接道:“傻人到底有傻福,什么人玩什么鸟。”
做了苏枫的女朋友以后,我们更频繁地来往于雅客吧,吧台旁的位置成了我们的专座。夜幕下,我挽着他的手臂,如此固定执着于一个姿势,以至于回家时两个人都会肌肉酸麻。
“够了吧?”萧瑟因此常常骂我,“猴子献宝似的,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你有男朋友了,蠢相!”
蠢就蠢吧,反正这一辈子也难得蠢几次,我倒自觉惬意无比,放纵自己沉溺在他身边,淡淡的烟草味混着男人特有的清朗气息,总算萧瑟识货,也明白他是个宝。
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那么的不容易长久,刚美没几天,爸爸就要和我谈话,因为马上要开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