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种思潮在晋代清谈者中和清末都存在过。例如“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把君子之礼法视作“残贼乱危”的死亡之术;清末的鲁迅则认为“礼教吃人”(《狂人日记》)。只是前者派生于道家的自然主义,而后者派生于所谓的民主主义罢了。
第二节 明学的源流全体大用的思想
提起元代大儒,人们往往会举出北方的许鲁斋、南方的吴草庐。众所周知,鲁斋恪守朱子学,而草庐则倾向于陆学,并谋求朱陆两学的调和。
虞道园在其师草庐的行状中指出:朱子有集周、程、张、邵及罗豫章、李延平之大成的功绩,而陆子则超然于此,有得于孟子所谓“先立乎其大者”之旨,进而强调“斯文互有发明,学者于此见其全体大用之盛矣”(《道园学古录》卷44,《临川先生吴公行状》)。这无非是认定,草庐之学是发明朱陆而见其全体大用之学。
据此可以推测,所谓朱陆同异论(朱陆同旨论)与全体大用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全体大用,用朱子的话来说就是:“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根。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章句补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