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分媒体对事件舆情处置失误再反思
伴随4月7日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事件详细情况,以及《人民日报》与新华社联合刊文,通报事件调查情况,网友对事件的议论也迅速消减。如图2-4-8所示,4月6日峰值过后,仅有4月20日法制网报道《从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看舆情处置七大失误》受到关注,该文认为该事件舆情处置存在的失误包括封堵、敷衍、自大、迟钝、失察、懒惰、死板。
4.舆情应对点评
(1)发声及时但“质量”不足
事发当日泸县公安局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次日泸县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泸县发布”便公布调查结果“排除他人加害死亡”,不可谓不及时。然而事件本身及回应却引发更大范围的猜忌和谩骂,值得反思。笔者认为,此次事件中官方虽回应及时,但回应信息“质量”不够。正如人民日报评论中所说:“对事实的调查有一个过程,还原真相需要遵守程序、严谨细致。”仅一天时间即将调查结论匆忙抛出,简单在通告中称排除他杀,对死者身上的大面积淤青等肯定会引发探讨的因素不做解释,难免引人猜想以致谣言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