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为维持治疗:维持治疗的目的是预防病情的复发。有人对抑郁症患者追踪10年后研究发现:有75%~80%的患者多次复发。所以,对抑郁症患者进行持续治疗是必需的。维持治疗的时间根据不同的情况其时间的长短亦有不同。一般认为,第一次发作且药物治疗临床缓解的患者,药物的维持时间为6个月至1年,若为第二次发作,主张维持治疗3~5年,若为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作,应长期维持治疗直至终身服药。
目前,对于维持治疗期其实是有争议的。支持的专家认为,“三期”缺一不可,而有的专家却认为没有必要进行维持治疗,他们认为既然抑郁症的缓解期是完全正常的,就没有必要用药,只要在病情复发时用药治疗就行了。但是,不论专家对维持治疗的观点是什么,大家一致的意见是抑郁症的治疗必须经历急性治疗期和持续治疗期。
也就是说,对于抑郁症的治疗最起码要连续服用药物9个月。
2.长期治疗的剂量问题
一般认为,持续治疗的剂量应与急性治疗的剂量相同,对于维持治疗的剂量,有许多医师习惯将维持治疗剂量降至治疗量的2/3至1/2。但随着新一代抗抑郁剂在临床的广泛应用,目前有一个被广大临床医师接受的观点,即抑郁症的维持治疗的剂量应与急性治疗期的剂量相同。如用氟西汀治疗,急性期和维持治疗的剂量均为20mg/日(每天一片)。